黑龙江省企业离休干部丧葬费,抚恤金标准。
2024-07-22 19:1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了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的待遇。其中,企业职工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基础上,还可以享受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两项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一、一次性抚恤金 1、一次性抚恤金是指企业职工在去世后,由单位支付给其亲属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2、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死者本人工资的6个月,不足6个月的部分按照每月49元计算;不满70周岁的,每增加一年按月递减1%;满70周岁以上的,按月递减2%。不足3年的,按年计发;超过3年的,从第4年开始按月计发,直至领取完为止。 二、丧葬补助费 1、丧葬补助费是企业在职工去世后,为其家属提供的一种生活补贴。 2、丧葬补助费的标准为4个月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足4个月的部分按照每月49元计算。不足3个月的,按年计发;超过3个月的,从第4年开始按月计发,直至领取完为止。 综上所述,黑龙江的企业离休干部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具体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例或者疑问,请及时向专业的法律顾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