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原来的老板拖欠我加班费,但是公司法人更换了,去仲裁开了不予受理15日内起诉的证明,到法院应该以什么案由起诉呢?最近我得知2006年5月进当时公司工作,但这个公司工商注册是2007年5月,后来一直没给我上保险,但我2010年离开那个公司了有时效问题么?我是刚知道他们招聘我时没成立公司的
2024-07-22 19:08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您认为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或者与之相关的争议,您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提起劳动仲裁。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您的加班费和未支付保险金等问题。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劳动仲裁的结果不理想,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起诉之前,建议收集能够证明您的权利主张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 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法,比如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寻求调解或协商解决。除了上述途径外,还可以考虑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再采取行动。 时效问题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主张权利的时效为一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从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开始算起,已经超过了一年的法定期限。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分析,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并尽可能地收集充分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