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94年入伍97年复原,党员,复原后被分配到当地林业局工作,由于父亲的突然去世,我被医生诊神经官能症,无法正常工作,经我当时的领导把我工作以8000元买给了他司机,然后领导转手又买给了别人,可以说是行贿,像我这种情况还能要回来吗?现在身体健康,痊愈
2025-03-03 14:58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的情况符合刑法中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那么您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已治愈且无明显健康损害的人士,其行为能力并不应受到限制,因此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