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是一名工厂厨房厨工,于本月5日(星期日)在没有告知厨房炒菜师傅的情况下休息了一天,但有与另外一个厨工商量过,告知明日休息,按道理也轮到我妈休息,于当天5号晚上她也煮夜宵了,可工厂管理人员在没有知会的情况下就写出通告说我妈无故请假,处以旷工处理,并扣薪资3天,请问这合理吗?
2025-03-03 14:00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合法的休息权利。因此,如果你的母亲在工作期间确实需要休息,那么工厂应当允许其休假并提供相应的补偿。 其次,你提到你的母亲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未提前通知厨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她的行为是出于好意且符合法律规定,则不应被视为旷工。此外,即使她在工作时间之外加班或额外工作,也不能视为旷工。 最后,工厂管理人员的行为似乎过于严厉。他们应该对你的母亲进行合理的处罚,并确保在未来的安排中考虑她的实际需求和情况。如果工厂的管理存在不当之处,建议你向工会或相关部门投诉,以便得到公正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