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今年去丽江做车贷工作,没有签劳动合同,不供吃住。实习第一个月,发了1000的工资。第二个月的时候我工作失误,导致做的一个贷款合同已经签了但是款未放。团队经理又找关系给客户做了其他家的贷款。经理说这个单子他亏了10000多快,叫我赔他1000。工资也没发我就回来了。但是现在经理不断的打电话给我要债。还威胁我要去我老家找我。请你帮我分析下,这钱到底要不要赔。我不是没有这点钱,而是我觉得不应该我出。
2024-12-11 21:38首先,您应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工作中有获得合理报酬的权利,并且公司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员工工资。如果您的工作表现良好,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或者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此外,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请记得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