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去年我外甥结婚,我姐夫就托王给找台车,结婚当天王给我姐夫打电话,我姐夫说车够了,不用来了,王说就让他去吧,结果该车(奥迪车)在接亲的途中撞了一个电动三轮车,致使三轮车上的一个老太太重伤,现在下肢瘫痪。奥迪车全责,法院认定奥迪车主除保险和车抵押赔偿之外还需赔偿伤者三十余万元,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姐夫有责任吗?如果有责任应该负多大比例的责任?谢谢!!
2025-06-12 11:38您的问题涉及到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和损害赔偿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事故是由机动车驾驶人员违反交通规则导致的,那么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奥迪车是您姐姐的丈夫驾驶并造成事故,因此他作为驾驶员需要对此次事故承担责任。具体来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同时及时报警。如果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事故发生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意外事件导致的,则由受害人自行承担责任。 对于受害者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保险公司赔付之后,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