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上海的一个部队单位上班,是临时工,已经上班9年,单位马上撤编,别的地方要过来接手,我的合同这个月底到期,单位还想让签几个月的合同,可我怕在我在签合同以后合同还没有到期那边单位就已经过来接手,这样我的赔偿金还可以拿到吗?
4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的合同即将到期且单位计划将业务转移到其他地方,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担心新接收单位可能会提前接管业务,您可以向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您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解决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问题。在申请过程中,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您的工作年限和单位是否已明确表示愿意继续聘用你,并请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请注意,具体的处理方法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建议您及时与单位沟通协商,了解他们的具体打算,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