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们跟主管说辞职了他说20号今天早上去问他又说25号,可以直接找劳动局嘛?
4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您已经决定离职并已告知您的上级主管,您可以直接向劳动局投诉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建议您保留与您的上级主管的所有沟通记录和相关文件,以便在投诉时提供证据支持。 此外,如果您对劳动争议处理结果不满,还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仲裁。如果情况复杂或争议较大,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前,务必详细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并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