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上班的企业,待岗,去年把厂卖了以后有分红,6月底解除的劳动合同,现在叫补交共八万多社保,应该企业交的企业没交,全部被父亲交了,单子原件被企业的人拿走了,只有复印件,想问企业应该交的那部分钱可以要回来吗?交款单上有一句不抵扣企业欠款。
2024-08-30 12:41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如果企业未能及时提供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或未能履行相关义务,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要求其依法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