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某公司三年,每天上班十五个小时,但公司与我签订一份协议,每天八小时之外以每小时4元多钱给工资,我能要求公司䃼回工资吗?怎么做才能让公司补给我了,谢谢!
2024-08-30 13:16你好!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公司在你入职时没有明确告知加班费标准,并且也没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加班费的计算方式,那么你的工作时间可能被视为正常工时,加班费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如果你认为公司未按时支付加班费,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来解决问题。 与公司协商解决。你可以直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经理沟通,提出你的诉求并希望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你可以将情况反映给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由他们介入调查处理。 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你对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 请注意,在维权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便于后续的申诉和诉讼。同时,建议你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先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祝你早日解决问题,实现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