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父母给我们兄弟姐妹分家,父母分给我三间房子,同时父母随我瞻养送终,不过两年我和妻儿连户口转入外地。父母留在老家给家里的哥照料,就连父母的丧事我都没有料理。当时分家时有父辈的手搞分家书一份。现三十多年过去了我那三间房也被在家的哥拆除并重建新房了。现在我回来想要回我的那房子可能吗?
1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父母在三十年前分给您三间房子,并且在他们去世后留下了房子。然而,由于您没有及时处理他们的丧葬事宜,这可能导致了继承权的问题。 如果您希望获得这些房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 与家中其他成员协商。如果家中其他人也对这些房屋有权利,那么您可以通过与他们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家庭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以了解如何进行诉讼或其他程序。 考虑遗产继承。如果您是唯一有权继承这些房屋的人,您可以考虑通过遗产继承的方式获得它们。这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手续。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您都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和意愿,并避免采取行动损害他人的利益。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当保持冷静和理智,尽可能地寻找和平解决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