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病假,厂方不给加班合法吗?
2024-08-31 02:2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和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果某公司以“员工请病假,厂方不给加班”为由,拒绝支付加班费,那么这可能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了劳动法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员工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年休假、病假等。病假期间,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并不得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因此,如果员工因病请假,请假期间企业应该继续为其发放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告知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具体安排。如果企业在未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调整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且导致员工无法享受正常的休息权,该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不给加班而以此为理由拒付加班费,可能会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建议员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