恁好,我姓孙,是唐山时创公司派遣至永联钢厂的一名外包劳务工,7月12号在下班途中被轿车撞伤至左脚踝骨折交警处理为同等责任,在我受伤期间到我出院后没有给我任何医药费、工资也停止发放。工伤认定书还没下来,现在厂里要医药单原件才能报销医药费做工伤鉴定,医药单原件只有一份厂里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保险公司都要,请问这应该给谁?我表哥给唐山总公司的劳资打电话问他工伤评定标准九级十级能给多少,劳资说评上级评不上级现在还不好说,就算评上九级十级最多也就1、2万,请问他说的标准对吗?如果不把医药单原件给厂里而是给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让厂里给唐山总公司申请公司公司证明信这样可以吗?要怎么申请?可以在本地起诉厂里吗?
2025-02-07 14:01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医疗机构获取完整的医疗记录,包括所有诊断报告、治疗方案等,并保存好所有的费用单据。 将上述材料提交给劳动监察部门或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 如果工伤认定结果出来,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金,如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关于工伤评定标准的问题,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 如果您的伤情已经稳定,且工伤认定已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您可以联系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