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四在校大学生,于2018年1月31日在公司办理入职,办理入职时和人事明确告知了我是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的事实并明确标明了希望在公司长期就职的意向,入职期间,本人和其他在职员工一样同工同酬,一周上六天班,一天八小时,遵守公司规定服从公司管理,但公司直到我2018年9月20号离职都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要求这几个月的双倍工资吗?(本人保留有公司工牌和工作时候的照片已经入职以来的所有班表)
23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如果您在入职后没有收到书面劳动合同,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的加班费以及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请注意,具体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来计算。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