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给我们老板打了十多年工了,他从来没有给我们买过社保,现在他又要将工厂承包给他人,我们十多年的工龄将不存在,如我们不再给另外的承包者打工,可以向给他干了十多年的一老板维护哪些权利?谢谢。我是车工。
2025-12-26 12:57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这意味着如果您的老板没有为您购买社保,您可以依据该条款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即使您与新的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如果您已经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您仍然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或重新签订新劳动合同。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原雇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由于您是一名车工,您在工作中可能会受到职业伤害,因此,您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雇主提供工伤保险或其他保障措施。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确保收集充分证据,以便证明您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