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年6月1日在艺术培训学校上班,到2017年6月18日,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5月因生病住院,没有医保所以自费,现在老板无理由开除,请问应该怎么办?谢谢!
2024-10-31 12:25您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应当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如果您的健康状况导致无法参加医疗保险,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医疗补助金或救助基金。 其次,关于您被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您可以先与雇主协商解决,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其他赔偿金。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建议您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病历等,以便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支持。 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