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我是一名大学生,因暑假,7月4号入职在建兴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区)做临时工。现在因为岗位不适,想离职,可是厂里不允许。说必须做满三个月,或者开证明才能正常离职,我该怎么办
12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认为您无法胜任当前的工作,并且公司也同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您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您的具体要求和权益,建议您直接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劳资关系专员,了解具体的离职流程和可能的赔偿条款。同时,您可以尝试收集一些相关的证据,如工作合同、考勤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公司在您离职后拒绝支付应得的工资或其他补偿,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请注意,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请务必谨慎行事,确保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