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免费咨询上我儿子大学毕业公司招去上班不到三个月,他说,干得不开心没去上班,,进公司前交了五千五元钱,想问您一下能退回钱吗?
回答数:627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的员工如果提出解除合同的条件,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且退还押金。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法律的问题,请随时向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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