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事情是这么一回事!2013年我表兄弟在重庆巴南做木工单项承办工程,俗称班组,当时因为我对甲方老板比较熟,甲方也比较放心,合同就有我和我表兄共同签署!合同千万大约两月后我老表担心我以后会占他利润,于是就到律师事务所做了公证,我本人在公证中也明确提出此工程以后不论亏盈,我本人不得干涉!于是工地就由我表兄一人管理,我不参与!没想到他最后亏了,具体什么情况他也不愿给我细说,我当时想既然活跟我没什么关系,他又有点避讳我也就没多管!可是半年过后我收到了对方的起诉,连我一起告到法院,一审下来给我和老表平分了他在公司多领的钱,具体多领没我也不清楚,公司说是给工人发工资多发的。我一直不服请问现在还
2024-08-28 06:00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尽快与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范围、争议解决方式等,且该规定未被违反,则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纠纷。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违反合同约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要求对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以避免长时间的法律程序。请记得,在任何情况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最重要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合法权利。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