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女朋友在公司任讲师一职,但是公司来客户总是由她来接待,而且是在酒店酒桌上,以前做业务员的时候接待客户还可以理解,现在还是这样,而且经常是晚上八九点才去喝到,晚的话就喝到一两点才回家。而公司给的理由是公司没有长相较好可以带的出去的女同事,女朋友为了不跟上司冲突只能忍气吞声。我想请问这样是不是不太合适有没有违反劳动法规。
2025-03-31 02:2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女友可能正在遭受工作场所性骚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进行性骚扰,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员工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其权益。同时,建议您的女友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明确表示自己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行为,并寻求解决办法。此外,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