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我在工作过程中搬140斤的重物扭伤腰,由于岗位缺人手不能休息治疗。过了一周才得空去医院检查,结果为膨隆型腰椎间盘突出。同样因岗位缺人手不能请假,只能在上班的同时每天抽1.5小时去医院治疗。至此仍存在伤害腰椎间盘的因素有:1、往返单位和医院的途中开车。2、曾经有三天、每天有一小时的工作活动中须弯腰百余次。3、有一天抗击台风在夜里被暴雨淋。又过十天,病情恶化到站立行走困难才得以离岗休息,再查结果为“腰椎间盘髓核脱出游离”。请问老师们我这样的情况应该算工伤吗?伤残程度会是几级?
17天前您的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此,您在工作中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至于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您可以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了解具体的鉴定流程和所需材料。在此期间,建议您继续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并尽可能减少对工作的依赖,以免加重伤情。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