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因为个人原因造成单位无法为我缴纳社保,但单位又扣了我社保金,现在都要快一年了法律上我还能找他们吗?能我再详细说明!
2024-08-13 20:25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要求单位退还已经扣除的社保金。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您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为单位缴纳社保,那么单位应该及时通知您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替代方案。 在此过程中,您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其扣款的具体原因,并提出退款的要求。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建议您寻求第三方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返还已扣除的社保金。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可能会根据您所在地区以及实际情况有所不同,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