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贷款3000元分期付款18个月每月还款300!我只贷了3000元为什么要还5436元那么多?我打电话问客服有的说银行要收利息有的说是我分期太长了!分期长也不用还那么多吧?我想问一下他们这么做合法吗?
2024-07-12 05:52您所描述的情况中,贷款3000元,分期18个月,每月还款300元,总共还款5436元,显然包含了额外的费用。这通常被称为“手续费”或“利息”。如果这笔额外费用没有在贷款合同中明确说明,或者您在签订合同时没有被充分告知,那么这种做法可能侵犯了您的知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如果贷款机构在合同中未明确告知或未得到您的同意就收取高额费用,这可能构成不公平的合同条款。您有权要求贷款机构提供详细的费用说明,并核实其合法性。 建议您首先查看贷款合同,确认合同中关于费用的条款。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或您认为收费不合理,您可以与贷款机构协商,要求其解释费用的构成。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留好所有与贷款相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