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 我是2017年7月3日进的公司,然后最近领导找我谈话说公司经营不是很好要裁员,2018年8月16日找我谈的话。说会给我补偿金,我也不想太纠缠,但也不想吃亏!刚进入社会对于这一块是小白!1.我想问公司应该补偿我几个月的工资?2.下周交接完就办离职手续,公司并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是否也要给我一个月代通知 金?年假还未休。所以公司应该补偿给我几个月的工资?
27天前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的裁员行为需要符合法定程序,并且应当给予员工合理的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关于补偿期限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年限以及补偿标准等因素。一般来说,在劳动合同未满一年的情况下,公司可能只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而在劳动合同满一年或者不满三年的情况下,公司可能需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至两个月工资的补偿;而对于劳动合同满三年或以上的,则可能需要支付相当于三个月到六个月工资的补偿。 至于您提到的年假尚未休的问题,如果公司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没有安排员工休假,那么公司可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或者赔偿金。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解答。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