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月20日进入公司试用期,8月8日提出辞职,8月9日递交电子版离职申请,并提醒经理注意接收,试用期与转正都没签合同与协议,我8月13日离开公司,面试时说试用期一个月,每月15日发放工资,今天是8月15日我问公司财务,财务说什么时候给我发工资另行通知,19号我再联系就不回我话,我该怎么做?
27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在试用期内向公司提交了离职申请并得到了认可。然而,直到现在(即8月15日)仍然没有收到公司的工资。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协商沟通。首先尝试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直接联系到负责您入职的负责人进行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和要求,表达您希望尽快获得工资的意愿。 书面请求。如果口头沟通未果,可以写一封正式的信件给人力资源部,详细列出您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离职的原因以及您认为应该得到的补偿等。同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您的主张。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建议您寻求法律援助。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专业的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可能采取的法律行动。 保留相关证据。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您需要保留好与公司沟通的所有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往来、短信、录音等,以便于后续的申诉或诉讼。 遵守劳动法规。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当地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纠纷升级。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务必谨慎行事,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