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苏州昆山 2017.8.7入职至今,2018.5.2-2018.7.27 第一次病假 2018.11.26-2018.12.21 第二次病假 201812.4 人资电话通知:病假时间太长,公司批不了,需尽快至公司沟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事宜。 请教:员工生病治疗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怎么赔偿?
5小时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在2018年12月4日收到的人事部门的通知中提到的“病假时间太长”和“需尽快至公司沟通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工作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您无法正常工作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只有当用人单位存在法定情形时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因此,建议您首先与您的工作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解除合同原因,并寻求解决办法。如果情况复杂或有争议,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