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网恋认识,5月27号号见面发生了关系,后来因为答应给她买的手表一直木有买,关系闹僵了就分手了,7月26号左右,她告我强奸,警察局喊我去录了口供就让我走了,建议让我私了,请问我有罪吗
2024-12-09 15:18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被指控为强奸。然而,由于您已经承认了行为,并且没有提供任何有效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因此可以推断出您的行为是违法的。 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重要的是要确保自己得到正确的法律指导和辩护。这可能意味着聘请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这个情况。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为您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 同时,如果您认为指控不公正或不适当,您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通过调解或诉讼程序。但是,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最好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