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年3月25日入职,公司与我6月底签合同,7月交保险,现在不按法律规定给加班费。我想辞职,能否得到经济补偿。谢谢!
7天前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向我们咨询关于您的离职和劳动报酬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后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加班费,并且还可以要求额外赔偿因未支付加班费而造成的损失。此外,如果您在工作中遭受了不公平待遇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您也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适用法律和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法规和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请确保所有交易均遵守当地法律和规定。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