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因产品出问题被老板停上班合法吗
2025-09-05 23: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如果主管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被停班,并且在协商后延长了工作时间,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行为应当是出于企业生产或经营上的必要,否则可能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