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工厂开工因卡板滑下搞断了脚跟的骨头,工厂已经付清医药费,并在休养期间补2000元一个月,共12个月!现在就没有继续补贴,并没有赔尝!而且现在脚都没法站久,或走路都不能走久了!工厂没有买社保和签用工合同,这种情况还有得赔偿?能赔多少,怎样维权会好点!求帮忙!
2024-09-05 07:1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朋友可能有权要求工厂支付其受伤后的治疗费用、残疾补偿金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伤情严重程度、工龄长短、工资收入水平等因素。 如果工厂未能为您的朋友购买社会保险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工厂应当对员工的人身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工厂的行为。 尽快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证明、工作证照等。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宜,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建议您尽快联系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是否可以依法获得赔偿。希望您的朋友能够早日康复,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