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行业,打离职后不让走,呆了三个月家里临时有事得走,公司也同意,同时算了三天的矿工,现在已经一个月了,前两个月的工资还没有发,说是当时没有交接,造成了丢货,如果店内人员不愿意赔,让我个人承担,我想请问这样合法吗
2025-07-01 15:03尊敬的客户, 首先,我理解您的处境可能十分艰难。然而,根据法律规定,您在离开之前应该完成必要的工作交接,并且如果有丢失的商品,应由企业负责赔偿。 关于您的工资问题,如果您确实无法与店内的其他员工协商一致来分担损失,那么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以确定责任分配和相应的赔偿金额。 请注意,任何涉及金钱支付的问题都应当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定,以便避免潜在的风险和纠纷。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