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人,我的母亲在2014年工伤死亡,经过4年的维权官司,中午有了赔偿款,但是我们到法院领钱的时候,法院却说需要所有的继承人到场,但是我姥爷姥姥远在东北,两位近80的老人,到不了这里,更重要的是为了照顾两位老人的身体我们并没有告诉他们,我的母亲已经去世了。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
2025-10-16 13:54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法律规定,在遗产分配时,如果有部分遗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配偶或者子女,那么这部分财产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母亲是您的配偶的配偶,并且您没有其他继承人,那么她应该被视为您的配偶的配偶的配偶。 然而,在现实中,这种情况并不常见。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人去世,他的配偶和子女会成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而其他亲属则会排在第二或第三顺序。因此,如果您没有其他继承人,那么您可能无法直接获得您的母亲的遗产。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申请特殊程序,例如请求执行遗嘱或者请求法院作出判决。这将取决于具体情况,但通常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要求所有继承人参加庭审,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案件。 最后,建议您与家人保持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意见,并尽量满足他们的需求。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疏忽大意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