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一家公司面试,公司人事告诉我转正后薪资3000左右,后来三个月试用期过了,同意转正,人事告诉我工资3000+300饭补,结果下午又告诉我其实公司规定是2800+300饭补,之前的不算,但是我从面试到转正那天她都没有跟我说过公司有2800这个规定,期间我也问过,她对于这个规定只字未提,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2025-10-16 12:21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的工资,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或者拖欠工资。 在本案例中,公司违反了法律规定,将您的试用期工资与正式工作日的工资相加,这属于恶意欺骗行为。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要求该公司依法改正并赔偿损失。 此外,如果公司没有及时告知您有关工资的具体情况,也构成了违约,您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合同、聊天记录等,以便日后维权时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指导和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