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应届生。我在某家公司做了一个多月,因为某种原因,我辞职了。一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试用期嘛,我提前了几天跟老板说,他也同意了。但是,我没有递辞职信……他现在一直拖着我那一个月的工资不发,一直说,下个月发、这个月发,拖了两个多。现在连电话都打不通,短信也不回。请问我还能要回来我的工资吗?申请劳动仲裁能成功吗?
2026-01-01 11:30您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如果您的工作时间已经超过一个月,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您入职之日起至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止的双倍工资。同时,如果您在离职前已经向公司提出过离职意向,并且得到了公司的同意,那么您也可以主张提前通知金。 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您可以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投诉和调解。如果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请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