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8年Ⅰ22号在深圳工地高空坠落摔伤治疗了半年时间现在医疗刚刚出院工地方不给医药费和我两个月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2025-10-13 19:5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在您的情况下,您因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您支付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因此,建议您首先收集相关的医疗证明、工资单、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据,然后与工地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