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市最低保证是2050,公司提前给放假,当月没有上全,发的工资还不够最低保障,只有1050,不是个人休息的,是公司安排放假的,是按照计件方式发工资,这样发放工资违法么,劳动合同上没有明确内容和时间都是空白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么,需要什么证据吗
18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并且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未明确规定相关事宜,那么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资低于法定标准,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书面劳动合同; -工资条或其他工资支付记录;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考勤表等。 建议您先了解清楚您的具体情况,再考虑采取何种法律行动。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