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学校实习,未满18周岁,每日工时达十五小时左右,每周没有安排休息,没有加班费,请假一天扣三天工资,请假半天扣一天半工资,还需要做自己职务以外的工作,请问这些违反了什么法,另外想问一下这个合同有效吗
2025-05-21 12:50你好!首先,关于你的疑问,你需要明确的是你是否是未成年员工。如果你是在合法的劳动环境中工作,并且遵守了相关的劳动法规和标准工作时间,那么你的权益应该得到保障。 其次,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如果超出上述规定,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此外,对于请假的规定也应遵循相关规定,如请病假需要提供医院证明,事假一般不超过三日等。 再次,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如果合同中存在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内容,例如超时工作、不支付加班费等,该合同可能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建议你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改正或重新签订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你对公司的管理方式有不满,可以考虑通过工会或者其他途径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