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离职单上交到人事部后未满三十天离职结工资!人事部经理说要扣百分之二十工资还有水电费住宿费,今天说赶货不让走说走不给结工资,请问有什么解决办法吗?我是计件工资,
2026-02-22 12:16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一般来说,在工作期间,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申请,并且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离职手续,那么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您认为公司存在违法解雇的情况,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议您与公司的人事部门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并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如果您已经辞职并且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也建议尽快完成相关手续,以便于后续的争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