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工地上受工伤如何赔偿?现在伤势情况是脚小拇指骨折未好。
2025-06-29 12:09一、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职工受到的伤害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首先由所在单位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由经办机构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费用。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三、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其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由所在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经办机构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四、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受伤的,需要自行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同时要求对方承担误工费、营养费等损失。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