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在上海工伤十级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加一起有多少钱 请说个准确数字 谢谢
2024-10-22 17:39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按照规定享受伤残津贴; 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根据《关于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4号)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9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一级伤残为3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34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32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30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2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2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基数均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金额=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按规定领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按规定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之和不得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 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数额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并以当地社保部门核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