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么,劳动合同签订一年,但公司的发展不好,要去别的省市,和本人的未来规划不符,公司提出两条路:要么去那个省,要么自行离职,请问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么

26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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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因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佳而决定解雇员工,并且该员工符合经济补偿金的条件,那么公司必须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公司的发展状况并不理想,导致员工无法实现自己的职业规划,这可能构成经济性裁员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存在不符合继续雇佣的情形,则公司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是否能够获得赔偿金则取决于具体的劳动关系情况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建议您与公司的法律顾问详细沟通,以便了解具体情况并做出最合适的决策。

2025-05-22 15: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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