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月16号进入济南修美国际,当时进公司时公司人资部说的培训期七到十天,期间是没有工资的,结果我在该公司干了二十天,公司出了突发状况,(因为这个工作是需要全国各地出差的,老板也承诺会根据员工的要求派送出差地点的,当时我去的时候和带我的老员工协商好的培训结束我是要回河北出差的)结果培训结束老板告诉我河北没有合作商了,要求我留到别的省份,因此本人和公司协商不统一,所以我提出离职。之后公司却只给我发放三天的工资,请问这个事怎么处理?(因为试用期是三个月所以没有签劳动合同)
2025-08-04 02:54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纠纷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试用期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您的劳动合同应当在入职后的一定期限内签订,通常为一个月至三个月。由于您与公司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存在未明确约定的工作时间、工作条件等条款。 培训期间待遇。您提到公司在培训期间没有给您支付工资,这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公司确实存在未履行告知义务或未提供相应服务的情况,您可以据此主张赔偿。 离职申请与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在本案例中,虽然您有向公司提出离职请求,但因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导致离职程序延迟。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工资争议。如果您认为公司仅支付了三天的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考虑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您可以提交证据证明公司应支付的工资数额,并寻求支持。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同时,遵守当地的劳动法规和劳动调解程序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的情况能够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