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试用期内 但是用人单位没有提前告知我 工作期间被解聘 以我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我解聘 用人单位说根据劳动法39条不给我任何赔偿 并且说我在试用期内 有权力解聘我 请问一下我是不是应该有被告知的权利 我试用期内这种情况有没有赔偿呢 谢谢
2024-10-04 12:06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提供至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您在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和培训费用等。 请记住,这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与法律顾问详细讨论此事,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