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工作中摔伤,导致颅骨骨折,用工单位未缴纳保险,单位该如何赔付?
2025-10-13 08:22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在工作期间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应当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具体来说。 工伤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当地标准计算,对于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工伤职工,可以参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发放。 康复费用。包括康复治疗、辅助器具配置等费用。 治疗工伤所需的其他费用。如复查、后续治疗等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工本人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应当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支付生活护理费的比例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支付生活护理费的比例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8.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9.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以上就是关于工伤赔偿的基本原则和标准,请您注意核实您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并及时与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联系,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