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茶餐厅工作了五天,我是一名假期工,想要挣点学费,但是由于这家店工资太低,没有达到我想要的标准,于是我就离开了那家店,我想问一下那家店老板应不应该给我支付在他哪里干了五天的工资,一共是300元?我想咨询一下,谢谢
2025-10-13 07:01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劳动,并且未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您是在合法的时间内完成了工作任务并获得了相应的报酬,那么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在此情况下,虽然您的工资低于您期望的数额,但您已经提供了服务,因此雇主应该向您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您可以直接与该茶餐厅老板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寻求帮助和建议。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