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9岁,在一家饭店做兼职。签了兼职协议,现在学校有事情,需要提前回学校。但是店长不同意,说走了就没有工资,或者按旷工处理,一天扣三天工资,扣完为止。
2024-12-01 16:53您与饭店的兼职协议中应包含关于提前离职的规定。根据您的描述,如果店长不同意您的提前离开,并且以此为由要求您每天扣除3天工资以表示惩罚,这可能违反了双方的约定。如果您已经按照协议中的规定完成了工作并支付了相应的报酬,那么饭店应当尊重您的权利和合同义务,而不是以此作为处罚的理由。建议您与店长进行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并尝试达成一致解决办法。在任何情况下,维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遇到困难或不确定如何处理,请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