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四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因为现在要求上夜班,所以想辞职,可以寻求赔偿吗,咨询劳动仲裁说过了一年期限了,说四年太长了,难道就没办法要求赔偿了吗
2025-12-01 05:21你好!根据中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没有及时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单位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至于关于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的问题,这需要具体分析你的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一般来说,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否则可能会导致纠纷。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年的时效限制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具体要根据双方的具体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来判断。因此,建议你在提出离职之前,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以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