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厂子受工伤,现在已经四个月了,大脚趾头骨折,医生说恢复好了可以上班了,可是我脚趾头前端关节不能弯,走路瘸,然后厂子就让我上班,说不上班工资就给你停了,之前三个月都发了,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办,
2024-08-16 06:08您的情况涉及劳动法和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此,在您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康复服务,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伤势影响到了工作能力,建议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获得相关的待遇支持。如果公司不同意或未能按期支付应得的赔偿金,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