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在厂里干了三年,得病,有肺结核,公司想跟哥哥解除合同,给6000块钱

2024-07-27 22:0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哥哥因患有肺结核而无法继续在工厂工作,并且在医疗期结束后仍无法从事原来的岗位,那么工厂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赔偿金的问题,由于哥哥已经患上了职业病(肺结核),这属于法定的职业病范畴,因此工厂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的金额需要根据哥哥的实际工资和工龄来计算,通常情况下,公司应当向工人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至几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需与工会协商确定。此外,公司还应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并支付相关费用。

2024-07-27 22:01:0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3870今日律师解答 42984

相关推荐
公司收押金,现在不想在这干了,该怎么办 1回答
在工地受伤了,工作期间脚趾头被砸到了,住院刚开始公司支付了部分费用 1回答
工人, 厂里干活,把东西弄坏了,厂里扣着工资不给,怎么处理 1回答
医疗期中,合同到期了,能不能要求经济补偿 1回答
6月份进公司,3个月试用,第4个月补签合同 2年合同,增加工作岗位,未涨工资, 1回答
厂里干活,把东西弄坏了,厂里扣着工资不给,想当面咨询律师怎么处理 1回答
我没有公司公章的东西能申请仲裁吗 1回答
你好,我一个朋友拿假货去换了人家的真货,被发现了主动说要买单,然后也把真货还回去了,也付了钱。但是商家把真货假货还有钱都扣住了。这样她钱拿得回来吗还是能拿回来货品呢? 1回答
网吧连锁店,没给合同,1900元, 1回答
哥哥在厂里干了三年,得病,有肺结核,公司想跟哥哥解除合同,给6000块钱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