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一个超市工作,超市让签了一个合同(不是劳动局那种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满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否则赔偿相应损失。我爸提交辞职申请一星期左右因家里突发状况请了一天假,后来家里事情解决不了就没有去上班。现在超市不愿支付剩下的工资,说我爸是自动离职,我们还能要回工资吗?
2024-10-07 16:3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因此,在你父亲的特殊情况下,他有权以任何理由立即辞职,而无须事先告知或获得批准。 然而,如果超市坚持认为你的父亲自动离职并拒绝支付剩余的工资,那么你们可能需要采取一些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建议与超市进行沟通,表达您父亲已经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了辞职,并且没有违反任何协议条款。同时,强调您的父亲是因为家庭紧急情况请假,请假期间没有影响到超市的工作。 其次,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他们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以及如何保护自己。此外,也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比如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 最后,提醒您父亲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激化矛盾。同时,也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请假单、证明请假原因的文件等,以便日后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支持材料。